(“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水利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km 2。在长株潭这样一个依水而居,水污染影响叠加的区域建设“两型社会”,水利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支撑和保障,因此需要制定长株潭地区水利发展战略措施,在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有效地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矛盾 。
一、现状与问题
长株潭城市群是湖南省经济中心,总人口约为1300万人,人均GDP为21676元,城镇化率50.91%,为中部地区之首,是全省人口最稠密、经济最发达、也最具潜力的区域。区内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约为9.2︰45.8︰44.9。地处城市群湘江河段下游的长沙市居于经济发展龙头地位,是全国第二大工程机械产业基地,主要的服务业和装备制造业的聚集中心。上游湘潭、株洲两市集中了城市群的重化工业,是全省污染物排放最为密集的地区。产业布局导致上游污染对下游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株洲的重金属污染,已经严重威胁到下游长沙、湘潭两市饮用水源安全。
从水情实际看,长株潭城市群降水比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的分布与人口、工业布局不相适应,核心区人均水资源量很低,仅为849m3。目前,长株潭城市群水利发展主要存在防洪除涝整体能力不强;水资源配置能力薄弱;水环境状况堪忧,水安全问题日渐显现;用水效率不高,浪费严重;水行政管理能力亟待提高等诸多问题。
二、战略模式选择
1、创新兴水。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维新,治水理念新,用新的思维和新的治水理念创新水利发展模式;二是措施新,制度新,运用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变革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不适应的水利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三是成果新,通过变革创新,构建“决策科学、制度创新、无缝合作、综合执法、科技兴水、人文水利”的水利管理新体系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
2、协同发展。三市水利应实现规划共谋、设施共建、资源共享、水害共治、水务共管。具体在三个方面:一是三市水利协同发展,加快整合区域内各类水资源、工程资源和管理资源,实施“水务一体化两步走”,即在实施长株潭三个城市自身水务一体化的基础上,成立长株潭水利发展协调议事机构,实施长株潭城市群水务共管;二是水利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展。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在信息资源、管理手段、规划建设、技术标准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共享共建;三是湘江流域管理与三市行政区域管理协同发展。组建湖南省湘江流域管理机构,对湘江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3、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应作为长株潭地区水利发展的战略措施,内容包括:组建长株潭城市群节水防污型社会组织领导机构;构建用水全过程的节水防污管理制度体系,形成一个覆盖用水全过程、相关多部门及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管理体系;通过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鼓励发展节水防污型产业,节水减排;加强节水技术标准管理;加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
三、战略重点
(一)长沙
长沙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得天独厚的“山水洲城”,地处两大重工业城市株洲和湘潭的下游。应强调带头作用,在制度创新上起到率先和示范作用。水利发展的主要重点是城市水务管理、水利现代化、水生态建设,具体如下:
1.以“两型社会”建设先导区为试点,理顺水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水务管理,成立水务局;建立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体系,取得经验后在全市应用推广。
2、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加强城市水务管理。实施取、用、排全过程管理,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用水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建立用水审计制度、分质供水制度以及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化城市水价改革;开展水权制度建设试点;在总结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水利综合执法制度。
3、充分利用人才技术优势,促进水利现代化。建立流域水资源安全利用指标体系、竞争性需求管理模式和水利决策动态调整机制;利用信息化和现代化技术,建立水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全面提升水管理能力和水平,并对水利发展中的重大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解决发展障碍。
4、加强水生态建设。树立保持水系水质良好、自然通畅的治水理念建设和治理河道。
(二)株洲
株洲地处湘潭、长沙的上游,是重化工城市,其清水塘工业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湘江流域乃至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因此,株洲市水利发展的主要重点是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量水而行”的经济发展调控机制、工业用水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以“两型社会”建设先导区为试点,理顺水行政管理体制,成立水务局;建立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大力推动有利于节水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取得经验后在全市应用推广。在制度建设中,强调建立严格工业用水管理制度,实行企业用水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建立“量水而行”的经济发展调控机制,以水资源保护目标促进产业的全面转型和升级,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计划安排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制定水资源保护“红线”控制管理制度,促使传统的水供给管理向竞争型水需求管理模式转变。
3、沿湘江两岸建设污水截流管,建立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倡导以水生态修复涵养水源,促进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实施。
(三)湘潭
湘潭位于株洲的下游,长沙上游,目前也是重化工城市。由于三市一水相连,污染物排放相互影响,层层叠加,应当加强水资源监测站点网络建设,严格跨行政边界的水质管理。鉴于湘潭市的地理位置,湘潭市水利发展的主要重点是节水管理、上下游水生态补偿机制、饮水安全、洪水管理等,具体如下:
1、以“两型社会”建设先导区为试点,理顺水行政管理体制,成立水务局;建立严格的节水管理制度和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取得经验后在全市应用推广。
2、全面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强调节水管理和湘江保护。探索水权制度;实行企业用水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大灌区节水工程改造力度,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加大宣传,转变人们的用水观念,培育节水意识。加强湘江及其支流的河道管理,严格采砂管理;沿湘江两岸建设污水截流管,建立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系统;调整产业结构的重点是湘潭竹阜港地区,以湘江水资源保护目标促进产业的全面转型和升级。
3、建立上下游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上下游区界断面水质达标责任制。省政府对于跨界污染问题负有资金支持和监督责任。
4、保障饮水安全。加大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力度,合理布局取水口,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在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布设排污口;在加强湘江水污染治理的同时策划备用水源地建设,明显提高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建立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模式,构建农村饮水安全网络,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5、加强洪水管理。应当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的原则,全面提高“一江两水”主要堤、垸的防洪标准,建设湘江干流堤防宜结合湘江生态经济带进行,探索建立综合滞洪区管理制度和洪水保险制度。
四、战略实施
主要包括: 1.提高水利决策地位,先期介入长株潭城市群的重大决策,将水资源约束列入长株潭城市群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实行红线控制制度。 2.用大系统观和大区域观提升和优化城市群的水利发展规划,整合三市现有的各类水利工程资源,实现大区域共享互通。建立多部门规划协调机制,包括农业、城市建设、航运交通产业规划与水利规划的协调,避免各专业规划间的冲突。 3.制定一揽子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应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深化三市的水管理体制改革,各市成立水务局,整合管理机构,涉水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相对集中于水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在即将成立的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协调委员会下设水利发展专门委员会,行使综合规划和重大决策权力;三是成立湖南省湘江流域水利委员会,理顺湘江流域上下游水事关系,从流域层面上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4. 以湘江水资源为纽带,协同共建,建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涉水事务无缝合作机制。一是要建立长株潭地区涉水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组建长株潭水信息共享工作组,实现全方位的水信息共享;二是要建立三市涉水综合执法机制,协调联合环保、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实现大区域跨部门的无缝合作;三是要建立长株潭涉水突发事件联合响应机制,及时响应,联合应对。 5.实施科技兴水,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包括完善长株潭水资源监测体系;大力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信息网络和水资源管理调度系统;全面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6.加强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两型社会”的新型水管理制度。围绕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在以风险管理为重点的防洪减灾管理、用水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水价改革等方面加快制度创新。
(二)构建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完善的水利工程体系
主要包括: 1.构建完善的水环境友好与保护工程体系:划定水域保护面积的红线;实施城市水系沟通工程;合理布局整合三市污水处理资源;重点规划建设好湿地保护区;建立清水塘为试点的水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 2.构建完善的防洪排涝安全工程体系:合理布局防洪工程,重点建设好湘江堤防,划分若干保护圈。 3.构建完善的水资源安全供给工程体系:全面规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网络;立足于以湘江为主,将城市供水规划和水污染治理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规划密切结合;建设三市大供水网络,三市统一在株洲航电枢纽以上取水;调整一些大型水库功能,建立长株潭的城市备用水源和战略地下水源地;制定突发和应急供水方案。
五、保障措施
首先,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其次,要统筹开拓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内和国外等多方资金来源,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形成多渠道投融资新格局。
第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事业建设,为长株潭城市群水利发展战略的落实提供基础保障。
第五,建立以长株潭城市群水利现代化建设成效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
(执笔: 李 晶 钟玉秀 杨 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