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的决定》[国机综治办(2009)6号],中心被评为2008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
文件指出,这次受表彰的各单位在2008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平安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奥运安保工作为重点,努力完成综合治理和维稳任务,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运转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为首都的和谐稳定和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心号召全体职工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为保证内部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