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濮阳第一河务局为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精细、规范、和谐”理念,多措并举,在明确执法权利、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执法公正、严管执法队伍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一是实行“一个统一”,构筑执法平台。即在在案源收集、立案查处、督导检查,核审把关、处罚执行、执法人员调度等方面,明确由该局水政水资源科实施统一指挥、全权负责,提高执法效率。
二是做到“两个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首先是立案公开,一般程序水事案件一经立案,即在该局公告栏和内部管理网络平台上向全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公开,接受外部社会和内部人员的监督;其次是程序公开,实时在该局公示栏、局域网公示案件查办的流程、进度情况,即公示案件处于何种阶段(如调查阶段、告知阶段等),全程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实施“三个分离”,确保执法公正。进一步修订完善水事案件线索管理、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的“三分离”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到位、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的问题。
四是严格“四项追究”,严管执法队伍。即案件线索责任追究、立案调查责任追究、办案程序责任追究和案件执行责任追究。规定凡是在案件线索管理、立案调查、办案程序等环节中,由于工作不规范、措施不到位而引起投诉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结果通报全局。
来源:水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