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研聚焦 > 成果精要 > 成果_投融资政策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研究

    南水北调工程是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淮海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一项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但是,南水北调工程距离长、投资大、范围广,涉及到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等多个领域的许多复杂问题。尤其是工程的投融资政策、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目前还没有一个成熟的方案。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尽早开工和顺利建设。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这一关键问题,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提出的通过提高水价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的总体思路,借鉴和运用国内外水价、水权理论和有关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的经验,研究提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的对策措施,以促进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本研究报告是在5个有关专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具体内容分为4部分:一、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案;三、以建立基金为契机,促进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的构建;四、有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报告提出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的基本思路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指导,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工程受益区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外调水工程融资和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运用水权理论,按工程沿线各地的调水需求量确定相应比例的股权和分担的资本金额度,通过提高工程沿线城市(包括市辖县)供水价格筹资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为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主体工程筹集地方资本金,并达到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的目的。
报告认为,通过提高工程受益区城市供水价格筹资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将有利于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有利于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同时建立了水利建设项目投融资的新模式。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主体工程投资中地方资本金。基金来源是工程沿线城市(包括市辖县)用水加价。基金的总体规模,要能满足地方资本金投入数量的要求;各地资本金的规模,取决于引水的需求量和引水距离;而平均加价幅度,取决于基金的规模、现在的用水量、筹集基金的期限以及用户的承受能力和财政弥补能力。

    报告从投资结构考虑两个方案:1.银行贷款20%,资本金80%;2.银行贷款30%,资本金70%。从筹集基金的期限考虑两个方案:1.10年筹足方案,从2001年开始,到2010年工程建成时筹足;2.15年筹足方案,从2001年开始筹集,到2015年结束,因按15年筹集,建设期不足的部分投资,先用贷款。经分析研究,报告认为通过提高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东线沿线城市(包括市辖县)现行用水水价建立工程建设基金,筹集中线、东线主体工程地方资本金的方案在总体上是可行的。建议投资结构采取资本金80%、贷款20%的方案;在资本金中,中央出资60%,地方出资40%。东线采取建设期筹足基金的方案,每年筹集资金11.39亿元,平均加价幅度为0.285元/吨;中线采取10年筹足基金的方案,每年筹集资金27.34亿元,平均加价幅度为0.391元/吨。

    对于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报告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提出了基金筹集范围、筹集方式、筹集规模、筹集期限及加价标准的具体方案,并提出了加强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建议。

    报告认为,通过建立建设基金,能够促进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的构建。为此,报告提出了构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的总体思路:“政府宏观调控,股份制运作,企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根据这一思路,报告建议,主体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中央政府控股,授权水利部作为中央投资的出资人代表。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筹划、融资、建设、管理和还贷等,并统一调度水量,从而形成“国家控股,授权管理,公司运作,统一调度”的运作模式。并建议,中线全线成立由国家控股,地方、城市和用水企业户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负责主体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以省为单位成立地方供水公司,负责配套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东线工程是在江苏省江水北调工程基础上的扩建和延伸,可分两段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段和江苏段以外),分别负责相应的主体工程建设和管理;分省市成立供水公司,负责各省配套工程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配售水业务。

    报告认为,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水权理论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是南水北调工程实现良性运行的关键。按照水权理论,南水北调工程水价应由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部分组成。在水价政策上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1.实行两部制水价,即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2.水价标准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3.用水实行定额和计划管理,对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缺水城市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4.对同一地区不同行业执行不同销售价,同一用户、不同水源执行统一水价;5.征收水污染处理费。

    针对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涉及到价格、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政策和政府部门,与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的地方政府、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报告提出了有关配套政策的建议:1.成立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免征有关税费;3.建立基金征收的激励机制;4.加大立法工作力度,保证基金依法征收。

  2003-06-22 08:14:23

主 办: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