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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中心《参阅报告》之六十六:借鉴清洁发展机制模式 建立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姜 斌 邵天一)(摘要)

    防治污染、改善水质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之一。目前我国水污染十分严重,受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限制,治理水污染的投入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从不同地区实际发展状况出发,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在改善水质最能取得效果的地方,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国际上关于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简称CDM)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思路。通过借鉴清洁发展机制,可以建立水质改善的转移支付机制,来实现水质改善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
   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关于减少本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可以大幅度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其特点是“海外减排”,而非在本国实施减排行动,因此,有时候也称为“海外减排机制”。

    二、借鉴清洁发展机制,建立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的分析
    (一)建立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的前提
    (二)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可以实现更高效率的水质改善资源配置
    (三)流域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现形式

    三、建立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的设计框架
    (一)操作流程设计
    1、项目设计与描述
    2、项目评价
    3、省级审查批准
    4、流域管理机构审查/登记
    5、项目建设与运营
    6、流域相关机构监测
    7、流域管理机构核实
    8、环境影响评价
    9、相关利益者报告
    10、
流域机构签发“经核证的水质改善量”。
   
(二)加强流域综合管理,为水质改善转移支付机制提供体制保障

  2006-10-08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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