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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对于全面推进我国水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学习《决定》精神,深刻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水利的内在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又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构建和谐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同建设,全民共同享有。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水利工作涉及人民群众最切身的利益,事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多方面的和谐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水利工作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水利为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水利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水利坚持用水公平公正、促进人际和谐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水利坚持人水和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全面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 近年来,水利系统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形成和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几年来,水利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和跨越,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得到社会的公认。新世纪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重大战略任务,水利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对着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水利工作者光荣的历史使命。 (一)服务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关注社会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促进社会公正,建立和完善以水权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四)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 (五)加强生态保护,正确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将切实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学习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更加坚定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做好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把理论创新的成果具体运用到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06-12-07 10:1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