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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研究中心《参阅报告》之八十五:欧盟应对缺水与干旱的综合措施(刘登伟、姜斌 编译) (摘要)

    在目前全球气候变暧的背景下,欧盟为应对日益加剧的缺水与干旱问题采取了多方位的综合措施,制定了多种政策,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节水型经济,旨在有效地减轻缺水与干旱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欧盟区分定义缺水与干旱的概念
    欧盟委员会在2007年7月18日发布的欧盟水政策公报中,对干旱和缺水两个概念进行了定义,"干旱"是指由于降雨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暂时性水资源供应量下降,而"缺水"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水资源需求超过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二、欧盟应对缺水与干旱的政策措施
     1、制定合理的水费制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强调 "谁用水谁付费"的原则,强制引入用水计量措施。
     2、强调经济发展规划与生产活动都应与当地的水资源可开采量相适应,重视农业开发项目中的水资源利用问题。
     3、加强"水资源分级管理",确保节水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用资金补偿方式激励用水户参与节约用水,制定财政奖励政策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
    4、强调发生严重干旱时,新的供水和调水设施,要实行最为严格的标准,同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背景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强调从水资源危机管理走向干旱风险管理,建立并完善干旱预警系统。
    6、加强对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增加用水设备的节水标准,对浪费水的行为采取有效的罚款措施。
    7、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推广"产品节水标签"的使用,将节水标准加入到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促进培育节水文化。
    8、建立缺水与干旱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数据共享能力,完善水资源信息化体系,促进干旱与缺水问题研究。

  2007-11-16 1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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