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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水电2009年十件大事
 

  中国水利报、中国水能及电气化杂志、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小水电专委会、中国水利学会水电专委会联合评选产生了全国农村水电2009年十件大事。

  一、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水电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继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水电建设投入,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

  二、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召开

  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5月16日在杭州召开。陈雷部长作了题为“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电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三、全国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发布

  水利部发布了全国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调查评价工作涉及到我国16500多条河流,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可开发量1.28亿千瓦。

  四、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全面实施

  国家批复了《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现场会在吉林省长白县成功召开,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全面实施。

  五、“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启动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加强小水电安全监管

  水利部与国家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小水电安全监管主体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措施,基本理顺了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体制。

  七、《中国小水电60年》出版发行

  由陈雷部长作序,记述我国小水电波澜壮阔发展历程的《中国小水电60年》出版发行,胡四一副部长出席首发式。

  八、湖北省出台小水电代燃料优惠政策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电价问题的批复》,对小水电代燃料供电、电价、电量抵扣方式、供电过网费、税收等作出明确规定。

  九、湖南、吉林两省出台水能资源管理配套法规

  继湖南省、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水能资源管理条例之后,两省人民政府又分别出台了水能资源管理的配套法规。

  十、国际小水电组织协调委员会换届

  国际小水电组织第五届协调委员会5月在杭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际小水电组织协调委员会,主席、秘书处总干事继续由中方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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