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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我国人口、耕地、气候、水资源等自然条件,决定了我国农业生产必须走灌溉农业的发展道路。目前,全国拥有大型灌区(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402个,中型灌区(1~30万亩)5600个左右,小型灌区(1万亩以下)约1000万处。全国数以百万计的大中小型灌区,对提高农业抗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粮食生产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保障。可见,加强灌区管理、充分发挥灌溉工程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水利事业长远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灌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根源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国有”二字概括了现行管理体制的全部内容,这种体制下使资产的具体所有者和对资产负责的主体模糊不清,带来的问题就是工程老化失修,经营管理不好,大家都负有责任,又谁都不负责任。可见,无论从解决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还是从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都迫切需要灌区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灌区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意义重大且迫在眉睫。
    通过深化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灌区产权制度,建立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经营规范、高效有序的灌区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灌溉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使灌区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步入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逐步完善法律政策、制度措施和工程措施等保障体系,以上是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也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
    受财政部委托,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项目于2005年3月启动,课题组通过收集资料、分析梳理,赴内蒙、河北、陕西、浙江等省调研、座谈,召开专家咨询会等,历经10个月的研究分析后,完成了项目的研究报告。
    本报告通过对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总结分析了国内外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经验与借鉴,提出了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任务,在对全国大、中、小典型灌区调研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索和研究,进而得出灌区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实现途径和保障措施,最后提出了政策建议。(法制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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