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依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以及《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2007年)和《北京市水利工程养护维修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送审稿)等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对北京市水务局11个直属水管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定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为进一步明确水管单位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使水管单位运行经费正常纳入全市公共财政预算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基础数据。(政策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