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全球水危机的加剧,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问题越来越受到有关国家的密切关注,引额济克等工程的上马引起了周边国家的关注,邻国要求与我国签署利用和保护国际河流双边协定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哈萨克斯坦,已经通过外交途径数次向我国提交了双边协定草案,并一再要求签署有关协定。在此背景下,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中哈、中俄跨界河流双边协定的研究和起草协定草案工作。
研究成果调查收集和研究、分析了有关国际水道利用和保护的法规(包括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及法律文件等)、一些国家对国际公约的评述与发表的声明、国际公法专家的意见、有关条约签署前谈判过程和特定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实例等,分析了国际水道法中的一般原则、其适用情况及国际条约中的争端解决程序,分析确定了在中哈跨界河流双边协定中应当适用的国际水道法准则;分析研究了中哈跨界河流伊犁河和额尔齐斯河流域的自然地理状况、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已有的研究资料,在比较多个分水方案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中哈间的分水原则,并对今后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建议;在中哈国际河流基本情况多媒体综合演示系统中分析了中哈间国际河流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和分析了中哈谈判中双方的主要观点和焦点问题、我方的有利和不利条件,并对中哈间跨界河流协定提出了策略建议和对策建议;分析、评述了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提出的协定草案,明确了其基本立场和关注的焦点,对草案逐条提出具体意见;中俄边界河流开发利用研究成果评述及主要问题分析报告,根据中俄国际河流的实际情况,对中俄国际开发利用和研究现状、研究成果等进行了分析和评述,其中重点对中俄双方共同协商并起草的《中俄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界河段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之卷1——《要点报告》进行了分析评述,同时,分析了中俄边界河流开发利用和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若干对策建议;在遵循既维护我国的资源主权和利益,又要保持和发展与相邻国家的友好关系、有利于促进边境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主要准则与相关的国际公约、条约及国际惯例相衔接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草案高、低两个方案及说明,草案确定了条约适用的基本原则、双方在开发利用跨界河流方面的原则、双方进行合作的领域、程序以及争议解决程序;在分析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各流域境内外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及社会经济的现状、特点及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分析并参考国际水道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则,借鉴其有益的经验的基础上,以我国对国际资源法的政策及我国对外关系准则为依据,同时也借鉴了我国际河流以往有关谈判的经验和教训,初步确定了中俄有关协定的性质、特点及主要条款内容,起草了中俄关于边界水的利用与保护合作协定草案及说明,以及中俄关于额尔古纳河和黑龙江界河段利用与保护协定草案及 说明,主要内容包括:(1)中俄国际河流协定的性质;(2)协定的序言;(3)协定的一般原则;(4)有关可能合作领域的研究;(5)合作的具体内容与规定,包括水量分配、水污染问题、生态系统保护以及防洪、发电通航、渔业、科研等方面;(6)信息交换的范围与相应规定;(7)联合机构的设立、组成、职权范围与工作程序;(8)其他规定(主要是协定的有效期、修改、生效等方面的规定)。中哈、中俄协定草案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我国今后开发利用国际河流,与有关国家进行谈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的合作协定草案后被外交部采纳,经谈判,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双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