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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水利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

    力争到2020年,地表水调控能力由现在的11%提高到25%;新增灌溉面积达到350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灌溉面积达到10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00万亩;新增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中国水利网站8月26日讯 (记者 杨春喜)8月23日,黑龙江省栗战书省长签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决定》共分八个部分,31条,从目标任务、增加投入、政策保障、水利改革、水利管理、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涉及到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和重点工作。

    一、充分认识发展现代水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这一部分对发展现代水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了阐述。《决定》指出,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事关人民群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业。兴水利、除水害,始终是人类生存、发展需要倾力关注和优先解决的重要问题。发展现代水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加快发展现代水利是我省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二、发展现代水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这一部分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谋划实施一批骨干控制性的水利工程,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水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

    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养用结合、合理开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集中财力、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发展的目标是: 《决定》中提出2010年和2020年两个阶段目标,以大江大河干流主要河段堤防防洪标准、地表水调控能力和新增灌溉面积为例,到2010年,大江大河干流主要河段堤防达到20至50年一遇防洪标准;重要城市达到100年以上防洪标准;地表水调控能力由11%提高到15%;新增灌溉面积100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灌溉面积4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600万亩。到2020年,主要江河和重点城市全面达到规划的防洪标准;地表水调控能力由现在的11%提高到25%;新增灌溉面积3500万亩,其中:新增水田灌溉面积1000万亩,新增旱田节水灌溉面积2500万亩;

    主要建设任务共九项

    一是加快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水利建设。 二是加快防洪工程建设。三是加快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四是加快生态水利工程建设。五是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六是加快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建设。七是加快发展航运水利工程建设。八是加快发展水利特色产业。九是广泛开展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010年前紧紧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扩大水田面积,扩大旱涝保收面积,建设一批高产稳产农田及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加快城市生活用水水源地建设,实施十大重点工程:

    ——实施 东部地区14处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到2015年,灌溉面积达到1118万亩。

    ——实施尼尔基引嫩扩建工程建设,到2020年引水达到29亿立方米,灌溉面积达到448万亩。

    ——开展西部地区旱涝保收田和以大型喷灌设施为主的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2020年旱涝保收田面积达到4000万亩。

    ——实施松花江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到2010年完成胖头泡蓄滞洪区应急工程建设;到2015年完成嫩江、松花江干流县场堤防和六大城市防洪达标工程建设。

    ——加快以灌排工程为重点的三江平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到2015年完成重要支流的综合治理任务。

     ——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和控制性水源工程建设,到2015年建成桃山二期、西山、青龙山、林海、阁山、花园、东城、小鹤立河、九龙、五花山等大中型水库,积极推进塔林西、奋斗、亚布力、北安、关门嘴子等大中型水库建设和松花江干流依兰、悦来航电枢纽等工程。

    ——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20年解决剩余100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完成20处国家规划内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实施现有299处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

    ——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到2010年完成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77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实施全省重点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到2015年完成8个流域35个县(市)、1851个小流域的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任务。

    三、切实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这一部分是如何切实增加水利建设投入问题。《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在安排重大项目时,要在水利项目立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对国家投入的各类水利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足额匹配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从2009年起,省政府建立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前期规划工作,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财政资金对水利的投入比例。

    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这一部分是如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问题。通过江河治理新增的建设用地,按政府获得收益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当地水利建设。农村水电全额上网,按投资和运行成本确定电价。农村饮水用电应尽快实现与农村生活用电同价。

    五、深化水利改革

    这一部分是深化水利改革问题。在《决定》中提出要大力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要加快组建省水务投资集团,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和国外贷款,投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省政府给予省水务投资集团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水利工程供水水价改革。要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水利改革。

    六、加强水利管理

    这一部分提出要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加强规划管理。要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和水利投资、建设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各项水利建设资金要按照计划、预算和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七、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

    这一部分提出要健全完善水法规体系,抓紧出台《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黑龙江省节水条例》、《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条例》等水利法规,适时修订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办法。

    要建立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专项资金,加强水利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把水资源优化配置、防灾减灾、节水技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和水利工程技术难题研究,纳入政府科技攻关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八、切实加强对发展现代水利的领导

    这一部分提出要切实加强对发展现代水利的领导问题。《决定》指出,各级政府是发展现代水利的责任主体。加快发展现代水利,是省委、省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全省人民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建立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治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水利事业发展。在《决定》中对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及环保、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物价、扶贫、气象、工商、税务、电力、金融等部门和单位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他们抓紧研究和认真落实支持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水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2008-08-27 07: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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