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节水管理带动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宁夏利通区现代化灌区建设的探索实践与经验启示(摘要-第974期)
发布时间:2025-01-14

陈茂山  陈 博  刘 啸

 

 

  

  水资源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近年来,宁夏全方位开展“四水四定”示范区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吴忠市利通区地处宁夏引黄灌区的核心地带,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四水四定”试点等水利改革的“试验田”。利通区围绕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这一重点,立足大田作物种植为主和水资源短缺的实际,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牛鼻子”,大力推进用水权、投融资、节水奖补等机制创新,成功实践以合同节水管理全域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的新模式,为宁夏乃至全国粮食作物产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提供了经验启示和参考样板。
  一、利通区概况
  利通区地处宁夏平原腹地,位于宁夏引黄古灌区——青铜峡大型灌区秦汉渠灌域,是宁夏引黄灌区的精华之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灌溉面积约66万亩,其中引黄自流灌区39.07万亩,占比59%,扬水灌区26.93万亩,占比41%。灌区实行分级管护,干渠由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单位秦汉渠管理处管理,干渠以下支斗农渠由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管理。
  利通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现代化灌区建设经历了十余年时间。2012年在域内5个灌域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成为宁夏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自此开启全域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的实践,2021年成为全区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第一县区”,2023年成为全国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县(区)。利通区以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建设现代化灌区项目始于2018年,计划总投资13.99亿元,将利通区全域建成高效节水灌区。截至目前,已投入各类资金8.61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资超过4.2亿元,新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达26万亩,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高效运行管护体系。
  二、合同节水管理的利通实践
  利通区合同节水管理的主要思路是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牛鼻子”,确定合适的节水服务企业,由地方政府与其签订节水服务供给和效益分享合同,同时建立基于节水的水权收储和交易制度,配套建立科学的收益分享机制,以此激发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方、专业合作社、农业用水户等节水内生动力,实现“帕累托最优”,合力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
  (一)合同节水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是吸引社会资本组建节水服务企业。引进宁夏水发集团公司(占股41%)、吴忠市利通区融通城乡建设投资公司(为政府出资方代表,占股30%)、大禹节水集团公司(占股20%)、北京慧图有限公司(占股5%)、北京绿谷源科技公司(占股4%)等市场主体,由政府出资方和社会资本方在利通区组建联合体项目公司——宁夏水发利通现代化农业供水有限公司(简称“宁夏水发利通公司”),作为合同节水管理的实施主体,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服务。
  二是以特许经营方式一体推进“投融建管服”。通过社会采购招标,宁夏水发利通公司中标利通区全灌域高效节水灌溉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特许经营项目,涵盖灌区投融资、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等农业用水全链条全过程。利通区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利通区全灌域农业供水的特许经营权、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权以及节水指标的水权交易收入权。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和融资贷款,整合专业技术力量,承担利通区66万亩灌区测控一体化闸门、信息化设施、高效节水灌溉、调蓄水池等工程设施新建改造及日常运行维护任务,提供灌溉服务,维护用水秩序,提高灌区供水保证率和高效节水工程覆盖率。
  三是实行全灌域专业化物业化管护。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注销66家原村级农民用水协会,以乡镇为单元重新组建14家农业灌溉服务专业合作社(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属于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可出具供水服务发票等)。推行全域市场化运行管理,干渠直开口以下末级渠系统一采取“项目公司+合作社”的管理方式,由合作社进行物业化管理,项目公司承担日常运行费用和全部350名人员经费支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四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政策。利通区自2021年起全面执行运行成本水价,分别由自治区水利厅测算骨干工程水价、利通区水务局测算末级渠系水价,统一由自治区物价局予以批准实施。其中,自流灌区农业水价从0.0305元/立方米调整为0.071元/立方米(骨干工程水价0.025元/立方米,末级渠系水价0.046元/立方米),扁担沟扬水灌区农业水价从0.075-0.135元/立方米调整为0.15-0.59元/立方米(根据扬水级数不同执行不同的水价,如一、二级扬水水价为0.15元/立方米),并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为激发用水户、灌水员和合作社等相关方节水内生动力,对种粮农户定额内用水给予5元/亩的补助;根据当年度用水计划内的实际节约水量,给予0.03元/立方米的奖励,按1:1:1的比例分别奖励给用水户、灌水员、合作社,实现节水有利、多方共赢。
  五是建立基于水权交易的节水效益分享机制。制定利通区用水权交易及收益分配办法,明确社会资本方投资节水设施,可以获得节余用水权,交易后获得合理收益。目前,除水费收入外,项目公司基于水权交易的收益主要有两部分:一是通过加强灌溉服务、调度管理以及灌排设施运行管护,挖掘年度用水指标的节水潜力,将管理节水量进行灌区内跨区域的农业用水权交易,收益按项目公司、用水合作社6:4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通过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主要是规模化滴灌设施),产生新增节水量,在自治区平台上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水权交易,收益按项目公司、用水合作社、种植农户7:2:1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合同节水管理的成效
  利通区通过全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既促进了灌区工程设施提档升级,又实现了机制模式创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一是解决了灌区建设管护资金短缺问题。通过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已累计投入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资金8.61亿元。同时依托项目公司,将灌区管护等基层水利服务交由市场,大大缓解了运行管护资金压力。
  二是提升了农业节水效果。通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引入专业化灌溉用水管理服务,全区农业节水累计达到1亿立方米,自流灌区亩均用水量下降15%。高闸镇等部分乡镇亩均水费由85元降低到58元。与大水漫灌相比,实施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亩均增收500元。
  三是保障了灌区良性运行。利通全域推行分级分段“项目公司+合作社”市场化、物业化的运维管护,基层水利服务组织管理和工程维修养护得到有效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
  四是实现了“帕累托最优”。通过机制模式创新,水资源价值成功转化,同时协调兼顾了政府、社会资本、用水合作社、农业用水户等各相关方利益诉求,实现灌区节水管理全过程各方协同受益的“帕累托最优”。
  三、主要经验启示
  (一)高位组织推动和精细管水用水是基本前提;
  (二)创新体制机制和用好水权水价是关键环节;
  (三)因地制宜构建合理的运行框架体系是重要保障;
  (四)兼顾多方利益和激发内生动力是底层逻辑;
  (五)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必要条件。